首次公开发行(IPO)在审企业自查阶段基本结束并完成第一批抽查企业的选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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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最核心的判断依据,中国证监会自去年末对在审IPO企业发出《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至3月31日自查阶段已基本结束。
截止3月31日,共收到610家企业的自查工作报告,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收到138家、265家、207家;因未完成自查工作而提交中止审查申请的有107家企业,其中,主板
截止3月31日,共收到610家企业的自查工作报告,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收到138家、265家、207家;因未完成自查工作而提交中止审查申请的有107家企业,其中,主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