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包含正文及其附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