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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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中
议案一和议案二的内容有误,公司出售江阴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和购买
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股权的价格仍应以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4 日披露的关联交
易公告的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中
议案一和议案二的内容有误,公司出售江阴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和购买
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股权的价格仍应以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4 日披露的关联交
易公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