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 即到20
13年11月12日止
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前,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了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回购专用账户.
实际上, 兴民钢圈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早在2013年5月13日已经获得了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过,由于此前股价表现优异,因此一直未能得以实施. 值得
注意的是, 兴民钢圈回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