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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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合同
1995年8月南京化纤公司与南京化学纤维厂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由南京化学纤维厂将其已取得之458577.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本公司,租赁期为1995年8月至2045年7月共50年,每年租金为1375731元。此合同已由南京市土地管理局核实生效。
1995年8月南京化纤公司与南京化学纤维厂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由南京化学纤维厂将其已取得之458577.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本公司,租赁期为1995年8月至2045年7月共50年,每年租金为1375731元。此合同已由南京市土地管理局核实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