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制度不需要改进了,需要改进的是退市制度,我建议公司达到退市标准的,必须以上市发行价的2倍回收公司股份,直到全部回收完成准予退市,可以冻结公司资金或者财产的方式逼迫公司执行。
这样的好处是没有好的效益的公司是不敢贸然上市的,哪里需要这么麻烦的审批。
还有就是公司就会全力以赴把公司做好做大,股民的利益自然就有保证了,
这样的市场才是真正的价值投资的市场,看谁敢上来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