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背国家的意愿,拥抱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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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在该文件中,中央政府明确规定了2014-2016年三年内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比例红线。
根据规定,在2014年至2016年三年中,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
根据规定,在2014年至2016年三年中,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