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N问中体!你到底骗了谁?
展开
下面是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对中体大股东的几个提问,欢迎大家拍砖: 1、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收到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后,应当聘请保荐机构协助制定改革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权分置改革操作相关事宜的合规性进行验证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当时的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有没有尽责,有没有核查过承诺中的资产注入是否如今天所说的无资产可注入?如没有,意见书是怎么出的?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