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89 利德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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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沈广仟直接持有公司31%股份;沈广仟、孙茜夫妇二人通过北京迈迪卡间接持有公司49%股份。沈广仟、孙茜夫妇二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80%股份,且沈广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孙茜现任本公司董事,因此,沈广仟、孙茜夫妇二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沈广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孙 茜,1966年出生,加拿大籍。
二、募集资金用途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沈广仟直接持有公司31%股份;沈广仟、孙茜夫妇二人通过北京迈迪卡间接持有公司49%股份。沈广仟、孙茜夫妇二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80%股份,且沈广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孙茜现任本公司董事,因此,沈广仟、孙茜夫妇二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沈广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孙 茜,1966年出生,加拿大籍。
二、募集资金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