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商务部代表中央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济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在广东省对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下称《协议》)。

为促进内地与港澳之间的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2003年6月和9月便分别与港澳特区政府签署了CEPA。但该合作的突破还在2008年广东与港澳签订的CEPA补充协议五在2009年实施开始,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在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