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广东省法制办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省商务厅送审稿)。

  该送审稿显示,广东自贸区拟实施的负面管理清单模式、一口受理机制、境外投资备案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等均参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融入了多年来在CEPA框架下粤港澳深度合作、共同发展的创新成果。

  送审稿还规定,推进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域的合作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