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知乎

2015-01-27

如题。现在好多案件,微博上的评论越来越一窝 蜂,大抵的意思就是“需要判么?”“对得起良知 么”。“律师怎么还好意思辩护” “别跟我扯疑罪从

彻底排斥疑罪从无

无,这就是错的。”之类的话。

这一原则。甚至认为有些案件律师就不该给辩护。 是什么问题造成的呢?是普法不够还是什么道理?

【上官人】 我不知道具体哪种原因更可能。

尊重疑罪从无这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