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券商自有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净资本2倍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最新消息,为规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行为,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正式向证券公司发布实施。
  其中,《指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