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博古通经(2009-11-20 15:20:06)

一、巴菲特与索罗斯的共同之处
1.对金融和金融市场的本质有着深刻的认识,都对“有效市场理论”进行了基于实践的有力驳斥;都是在认清股票的本质和股市的本性之基础上紧盯价值并依据价值进行投资;都遵循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规律,也就是说在“道”的高度实现了归“一”。
2.都按照自己的“投资哲学——投资理念——投资系统”进行适合自身的投资实践,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