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冯柳的贴子觉得很受教:

卖出条件应分两种,一个是梦想落空时的出逃;一个是达到预设后的收手。
永久不可逆的损失,我曾把它分解成三个层面,一是估值倍数的不可逆,也就是说基本面看对了,但现在的倍数以后不再会出现了。二是业绩的不可逆,就是和你预想完全不同,且不是短暂偶发因素导致的。三是时间的不可逆。这不是追求买入就挣,而是要求企业的内在价值必须有增长,允许延后进行集中体现,否则就算在倍数上和业绩上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