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三——关注和粉丝众生于我而言皆为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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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时空,
皆不受众相之所相,
关注者、粉丝者、皆为我相,我亦为众生相,不以众相相之,亦不以我相相之。
任何时候,粉丝来去随意,少一点粉丝、清闲一点,
原来原则,关注者超过22的粉丝一律我删掉,共计删除一千有余。
粉丝也是业障、亦是福德,
现在::允许一切发生,各位随意,个人随笔仅供自我记录自我成长,不在意各位看法,如果有一天我违背了客观规律,等不到各位反噬我,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