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①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等项目,并结合项目实际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并引导其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财联社11月10日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