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自称王叶玲国盛证券责任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此人签定一个月的合同,倒拉筹码,一定涨停板,纳百川以15.84元卖给股市股名拉升股市股价,股价涨到一百八之后,临时停牌,护盘两天,十二月24号,股价回落,十二月25号止盈离场,帮助股东套现离场,因为有人觉得服费过高导致提款了4358000.00元后,不交百分之二十的服务费,导致本人也要交巨额服务费,才让提款,签合同时,是先交服务费,才让提款,大家小心一字涨停板都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