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市场新闻,专业私募参与十年前的定增项目,遭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后起诉索赔超4亿元,却被法院驳回全部请求;而同期两位散户起诉同一家公司,却胜诉获赔。核心差异在于,私募在虚假陈述发生前就通过定增锁仓,和散户二级市场交易的模式完全不同,法院认定两者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
这事儿让我想起之前有个朋友,盲目跟风买了有机构持股的标的,结果走势一直疲软,折腾半年没赚到钱。其实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