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旨在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新机制,为创新药产业带来了明确而积极的政策信号。
首先,明确支持高水平创新药合理的价值回报与价格稳定期。文件首次在顶层设计中明确,对“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支持其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并可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其次,调整医保支付机制,强调“价值定价”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