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核心,从来不是还原所有真相而是基于证据,公平分配责任。

现实中,多数案件的真相永远无法完整复原,法官也不可能为了查清 全部事实 投入无限司法资源,这并非司法的逻辑。

法官真正关注的,是谁的主张更有证据支撑、谁的陈述更能自洽、谁的请求更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做出可被证明可被执行的裁判。

循证而行,是非自明。

法律放弃穷尽客观真相,恰恰是为了在有限条件下最大限度守住公平;以证据为标尺划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