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佳缘科技( 301117 )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2019年至2022年通过提前确认与某客户的科研及电子产品采购合同收入,并介入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之间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导致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虚增或虚减,致使《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淘股吧]
据此,证监会拟对佳缘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等,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1月17日至2026年7月8日(含)期间买入公司股份,并在2026年7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最终是否获赔需由法院审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