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婷春蕾活动领导和决策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常务委员6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常务委员通过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管理
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两年,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常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活动管理办法
2、讨论和决定本活动原始本金的募集、运作管理和本活动资产增值收益的使用
3、讨论和确定本活动年度工作计划
4、任命投资督察(由常务委员担任),对投资顾问的资金运作管理进行监察。
5、讨论和决定需提请管理委员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常务管理委员会作出重大决定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