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出现了很多庭外重组的案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湖南系庭外重组,参考金鸿,与传统的预重整区别不大,法院主导;

第二类,深圳系庭外重组,参考长方,美丽,美芝,英飞拓,法院不参与,各方达成一致,直接执行重组计划,如各方不一致,转重整程序。这种方式,时间短,效率高,但属于创新模式,还需要后续的实例来提供参考依据。

身处江苏的宝馨,会走哪条途径呢?目前同处江苏的仕净走的是传统预重整程序,今晚已经出了受理预重整,宝子你还不行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