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实盘记录的第230天。[淘股吧]
期末资产:337619.43元 累计盈亏:12.540% 今日盈亏 4579.11元

相对沪深300超额 16.001%, 相对中证2000超额 12.176%

以今天微盘股的走势,可以算是先上涨后下跌了,当然中证1000,中证2000就只是上涨。所以下午2点半之后,又往前多卖出了一天的份额。

按目前的趋势,如果明天微盘股继续上涨,那应该是很强势的表现,会暂停卖出一天,消化之前的操作。

但我认为,明天大概率,微盘股会收绿线,是否会跌破9月11日低点不确认。

如果明天到下午2点半的时候,确实是绿线的话,那明天会往前再卖出两天的持仓,进一步降低持仓。

并且如果走势是这样的话,大概率周三中午会继续卖出两份持仓。如果周四早上看到美联储确实加息了的话,会买卖倒置,并且把最后两份高份额的持仓清掉。这样短时间可能账户持仓会降到12万以下。

至于买入金额,今晚筛选结果的买入基准还是1.8万,然后如果是多头,还是会适当上调一点,但基本就是到2.2万到2.4万的样子。

如果明天确实是阴线的话,明天买入基准会开始降到1.2万每日。

今天就先聊这些,其实就是简单说了下操作计划。

说明:
目前实盘展示的是一套量化交易系统。正常每天分别买入和卖出六只股票。偏小市值股票。

我有参加淘股吧实盘比赛,实盘比赛用的系统,就是展示的这个。数据相同。

下面是目前账户截图:


读书笔记部分:


“少数服从多数”若是损害了“少数人”的利益,是否还能算作正义?
(Snake)

这是个非常好的问题,它的本质是在问一个“群己权界”的问题,或者说“民主和自由”的关系问题。

我敢说绝大多数人,一说民主就想到自由,一说自由就想到民主,一说宪政就想到自由民主、一说宪政民主自由就想到“西方”、“米帝”以及一大堆意识形态标签,根本就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些概念是不是中国从来没有,它们又有什么差别,甚至最起码反思一下“如果它们都差不多,那为什么要用这么多不同的词儿”?

这里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个层面,我认为也是最重要但恰恰被大多数人忽视的,是“公域决策”和“私域决策”的界限问题,也就是约翰密尔所说的“自由”。严复先生把它翻译为“群己权界”,可以说是我见过最好的翻译之一。

什么意思呢?就是在讨论是独裁制、寡头制、共和制、民主制这些概念之前,先得说清楚:哪些事情是属于“公域”,需要“权力”进行决策,强制力会主动出击,确保权力决策得到积极执行;哪些事情是属于“私域”,需要“权利”自行决定,强制力则消极等待,只在权利请求的情况下提供保护。

如果不理解,我们举个例子:

某国立法机构,无论它是议会、代表大会、国家杜马、元老院、哈里发还是、国王,它如果立法“本国公民/臣民张三不得吃米饭”,无论它的立法流程是如何的,立法本身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是极少数人决定还是某个个人金口玉言决定,你大概率都会觉得这个事情很奇怪。

如果你仔细想想为什么会觉得这个事情很怪,很可能会发现自己的回答是“这么个事儿为啥还需要法律规定”,或者说“为啥要管这个事儿呢”——这其实就是人最朴素的反应:有些事儿就不该法律来管,这跟法律怎么制定出来是无关的。

不要认为只有现代国家才有这种“群己”的区分,不同的时代,群和己的界限可能挪动,但是一端消灭另一端的情况从未、也不可能出现。

比如中国古代帝制社会,讲究一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理论上说,应该没有不能管的事儿吧?但是,汉朝的时候有“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甚于画眉者”的故事,其实就是最后表示举报大臣给老婆画眉这事儿挺无聊的,我不管大臣在闺房里和妻妾怎么玩;唐宋时有吃醋、河东狮吼的典故,也是最后也拿家里的事儿没办法;整个中国古代,都说“皇权不下县”和“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在说到了一定层级之后的日常事务,国家就不管了,交由每个地方按照俗由乡绅、宗族、家长去管理。

再比如,很多地方出现过地方强行统一路标小店的招牌格式,还经常要小店自己出钱;前些年有地方发生过执法人员冲进居民家里抓看黄片的夫妻俩等等,新闻对此的评价常常是“权力不可任性”——很有意思的是,没人关心这些政策的出台、这些闯进家里的做法是不是“合法”、“合程序”,换言之,人们的普遍反应其实是在说“不管经过了怎样的立法或者程序,这种规则或者做法都是不合理、不应该、任性而为的”。

为什么古今中外的人都会对某些事有这样的感受?因为从一开始人们就觉得这事儿就不该被国家管,至于这个“国家”的表现是还是议会,都不会改变人们这个“不该管”的朴素感受。

理解了先有“群己权界”,再有“公域决策”的这一基础,就能理解为什么我们会觉得米帝LGBT那套玩法那么疯癫了——明明人家是有(州)立法的,比如立法男厕所必须准备卫生巾、女澡堂必须接待变性男,比如立法所有店铺不能拒绝接待同性恋,比如立法所有公司都必须有不低于有一个比例的少数族裔等等——我们反感的不是某个或者某些人自己想要变性,也不是我们不知道这些规定是有立法程序的,而是我们“本能地觉得这些事情不应该由法律去强制”。

多说一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出台禁烟令的时候,将政府办公区域、公共交通、写字楼之类的划为强制禁烟区一般没什么争议,但是一刀切将所有营业场所都划进去就会有争议的原因:我就开了个小饭馆,常来吃饭的就是旁边小区几个老大爷,他们都是吃饭、抽烟、聊天一条龙的,有客人不喜欢抽烟的看到店有人抽烟就不进来了,也不算侵害谁吧,立法者现在一刀切非说我这个小饭馆也是“公共场所”必须禁烟,或者我开个酒店,划几个房间或者一层楼是吸烟层以方便有烟瘾的客人,立法者也一刀切不允许,是不是就“管得太宽”了?

所以,无论是古今中外,“群己权界”都始终存在,脱离了“群己权界”,或者超越时代和大多数人的朴素认知去强行改变“群己权界”,无论以何种程序执行,都会被认定为不正义。

第二个层面,在公域范围内,目前世界文明的主流决策方式是“少数服从多数”。

这个逻辑倒是很简单,就是既然已经确定了属于“公域”、“公共”的范畴,那么既然跟大家都相关,自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来决定是有其合理性的。

所以,当我们回顾历史,讲德先生、赛先生的时候,讲从专制到启蒙到今天的文明状态的时候,万万不可忘记,我们是在厘清“群己权界”的基础上,去探讨在公众事务的决策方式是怎样比较好——是一人独断设立规则管理全体、少数人商议设立规则管理全体、还是全体人一起设立规则管理全体人。

理解了这两个层面,再来看题主的问题就很清晰了:

“少数服从多数”在损害少数人利益时,如何判断这种损害是否具有正义性?答:当这种损害是在公域范围内发生且基于预先制定的规则时,就具有正义性。

例如:设立地方规则规定当地装修必须使用当地建材,由于使用建材与公共领域无关,这就是以权力侵犯本属于私域权利的范围,无论其程序如何完备,都是不正当的;但是,依据国家防洪法律设立的规则在洪水来临时决定在预先划定的“行洪区”分洪,由于洪水的防范和治理属于公域,并且分洪规则特别是“行洪区”是预先设立的,生活其中的人对此风险是事先就知道的,因此牺牲他们的利益就具有正义性。

但是,即便是后一个例子,在分洪之后国家(代表“多数”)仍然是要给予这少数人补偿的(虽然可能并不多),类似的国家为了紧急需要征用物资,事后也是要给补偿的。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从古到今,在“群己权界”的划界上,文明越昌盛,“己”的范围就是在不断扩大的。

最后举个例子,看看题主是不是理解了:

满清入关后,曾经推行过“禁缠足令”,试图扭转宋明以降汉族妇女缠足的惯,但是失败了,甚至天长日久,反倒是有不少满族妇女学着缠足 。在今天看来一项如此“合理”的政策居然失败了,这可以看做是权力向私域入侵受到抵制而失败典型例子。

那么,我给题主的问题是:解放后我们国家成功消灭了“缠足”,是不是说明我们比满清更有力的管控了“私域”,或者说我们将“缠足”这件事变成了一个公域问题,也就是将群己权界向更多公域的方向挪动了呢?

假如你的回答是“是的,确实是我们国家对私域的管控加强了”,那就说明你还没有充分的理解和对现实的认识。

如果你认识到,我们国家今天其实根本不禁止缠足,你自己要缠自己的足根本不会有法律阻止,法律禁止的,是父母给女儿缠足。所以正确答案是:满清做不到,是因为它一边认可父母对子女人生的支配权,一边又想劝说父母不要给女儿缠足;今天我们能做到,是因为我们扩大了每个个体的权利,将子女的人身权利还给子女自己。所以一个成年人要折断自己的脚是不会有法律禁止的,我们禁止的,是父母造成自己子女伤残。这恰恰是个人权利扩大而非缩小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