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简介: |
2017年7月31日,洪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7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根据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7年8月21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4-00329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止,洪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0,137.17万元,其中专项储备371.88万元。2017年8月31日,中京民信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7)第369号”《新疆洪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新疆洪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洪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6,048.20万元。2017年9月21日,洪通有限全体14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洪通股份。2017年9月26日,经洪通股份创立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洪通有限以截止2017年7月31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20,137.17万元为基础,扣除账面专项储备371.88万元后的余额19,765.29万元,将其按照2.1961:1的比例折合成9,000.00万股,其余10,765.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按其持有洪通有限的股权比例持有洪通股份的相应股份。2017年9月26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4-0004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9月26日止,洪通股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2017年9月28日,公司领取了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0715548301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