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司名称: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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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Brilliance Technology Co., Ltd.(Brilliance Technology Co., Ltd.) | |||
| 曾用简称: | -- | |||
| A股代码: | 300542 | A股简称: | 新晨科技 | |
| B股代码: | -- | B股简称: | -- | |
| H股代码: | -- | H股简称: | -- | |
| 入选指数: | 国证2000,国证A指 | |||
| 所属市场: | 深交所创业板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法人代表: | 康路 | 注册资金: | 29855.9899 | |
| 成立日期: | 1998-01-24 | 上市日期: | 2016-09-20 | |
| 官方网站: | www.brilliance.com.cn | 电子邮箱: | brilliance@brilliance.com.cn | |
| 联系电话: | 010-88877301 | 传真: | 010-88877301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B座8层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B座8层 | |||
| 邮政编码: | 100097 | |||
| 主营业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软硬件系统集成和专业技术服务。 |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委托加工电子产品;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机构简介: | 1997年11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海经贸【1997】262号《关于合资经营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批准北京迅通达与香港新晨出资设立新晨有限,投资总额30万美元,注册资本30万美元,其中北京迅通达人民币现金出资折合9万美元,持股30%,香港新晨现金出资21万美元,持股70%。同年12月15日,新晨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京字【1997】04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998年1月24日,新晨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合京总副字第01270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未缴足缓发正本),新晨有限正式成立。1998年4月10日,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惠验字980401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8年4月8日,新晨有限股东认缴出资额已足额缴纳。1998年4月20日和5月11日,新晨有限分别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外经贸京字【1997】003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合京总字第01270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2001年2月16日,新晨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680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3,6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同年3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京政体改股函【2001】23号《关于同意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新晨有限整体变更为北京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新晨有限的出资比例相应持有新晨科技的股份。2001年4月2日,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京都验字(2001)第00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3,680万元已缴足。2001年4月9日,本公司依法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110000118676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6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福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