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司名称: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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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Dongguan Tarry Electronics Co., Ltd.(Dongguan Tarry Electronics Co., Ltd.) | |||
| 曾用简称: | -- | |||
| A股代码: | 300976 | A股简称: | 达瑞电子 | |
| B股代码: | -- | B股简称: | -- | |
| H股代码: | -- | H股简称: | -- | |
| 入选指数: | 国证2000,国证A指 | |||
| 所属市场: | 深交所创业板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 法人代表: | 李清平 | 注册资金: | 18713.1945 | |
| 成立日期: | 2003-09-16 | 上市日期: | 2021-04-19 | |
| 官方网站: | www.dgtarry.com | 电子邮箱: | ir@dgtarry.com | |
| 联系电话: | 0769-27284805 | 传真: | 0769-81833821 |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 |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 | |||
| 邮政编码: | 523168 | |||
|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租赁业务。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机构简介: | 2015年9月17日,有限公司进行了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核准号:粤莞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1500503701),核准股份corporateName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2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第13710号《审计报告》,验证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513.03万元。2015年9月30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托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2-546号《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843.07万元。2015年10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公司股改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7月31日,股改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7月31日,并同意以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513.03万元为基础进行整体变更,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按1.16387: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数1,3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总计股本1,300.00万股,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213.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达瑞有限全体股东即李清平、李东平、付学林、李玉梅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2015年10月18日,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对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391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达瑞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余额213.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3月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0ZA0051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3918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2015年10月2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颁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102854)。因发起人李东平、李清平、李玉梅以及付学林在整体变更过程中未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4位发起人于2015年12月21日缴纳本次整体变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并取得税收完税证明。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起人已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该瑕疵已得到弥补,发行人和发起人股东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处罚风险,不构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障碍。 | |||